当前位置:首页 > 长者版 >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际互助”提取政策流程

来源: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6-08-14

随着住房成本上升,单靠个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难以满足购房、还贷需求。吴忠市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提取政策,允许职工在购房或还贷时,提取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实现家庭互助。小编带您了解该政策的核心流程与要点解读。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新建自住住房、再交易住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的,可提取缴存人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子女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一)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性质为住宅,不包括商服和商业用途房屋),自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年(自然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房屋总价不包括储藏室、地下室、车位费用及装修款);

3.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的,本年度无其他情形提取记录的。

(二)证明材料

共性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

3.共有产权的,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材料(配偶需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需提供同户户口簿,户口已迁出的提供迁出前的户口簿、出生证明、派出所调档等证明材料;同一父母生育的同源血缘关系证明材料)。

个性材料: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正本,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发票(含电子增值税发票);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合同副本,契税完税凭证。

购买再交易住房:已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调档查阅件,加盖调档查阅章);房屋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完税凭证未能体现计税金额时,应当提供电子增值税发票)。

购买拆迁安置房:已备案的拆迁补偿合同(协议)正本(房屋保障部门拆迁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附差价结算表);交款发票或财政统一收据(含电子增值税发票)。

购买公有住房: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出售合同);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和公有住房价格申报表;交款发票或财政统一收据(电子增值税发票)。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

该阶段性政策执行期内,缴存人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缴存人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子女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建造、翻建或大修房屋费用。

(一)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及配偶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建造、翻建从批准建造或翻建之日、大修从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出具之日起三年内,每年(自然年)提一次住房公积金;

2.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本年度无其他情形提取记录的;

3.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建造、翻建或大修房屋支付费用的总额,不包括储藏室、地下室、车位费用及装修款。

(二)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

3.申请人为产权人配偶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市(县)级以上规划、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有资质机构出具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5.建房费用发票(含电子增值税发票)、工程预算造价书/大修支付费用发票;

6.自建房需提供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农村房屋需提供集体划拨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7.翻建/大修住房时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

该阶段性政策执行期内,缴存人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可提取缴存人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子女及配偶的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偿还本“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在本“管理中心”申请并获批的个人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优先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偿还本“管理中心”贷款本息,放款当月,职工及配偶可与“管理中心”签订“按月对冲”协议,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也可在正常还款一期后,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签订“按月对冲”协议的办理单笔对冲业务时,住房公积金账户需留足六个月的还款本息,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一)提取条件

1.本人及配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的;

3.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还贷不能提现;

4.封存账户职工有未还清(或为共同借款人)的本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百位,其余可偿还贷款本息。

(二)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2.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3.直系亲属需提供同户户口簿,户口已迁出的提供迁出前的户口簿、出生证明、派出所调档等证明材料。

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

职工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正常还款一期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一)提取条件

1.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

2.无冻结(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外)、未列入黑名单的,本年度无其他情形提取记录的;

3.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本息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总额;

4.封存账户职工有未还清(或为共同借款人)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保留百位,其余可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

3.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4.直系亲属需提供同户户口簿,户口已迁出的提供迁出前的户口簿、出生证明、派出所调档等证明材料;

5.异地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还款一期且正常还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本息;职工已签订“按月对冲”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委托协议书的可按月提取。

(一)提取条件

1.本人及配偶住房商业贷款未结清的;

2.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本年度无其他情形提取记录的;

3.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商业贷款剩余本息且累计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

4.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时参照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办理。

(二)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

3.商业住房借款人为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4.直系亲属需提供同户户口簿,户口已迁出的提供迁出前的户口簿、出生证明、派出所调档等证明材料;

5.商业银行住房借款合同;

6.商业银行出具的个人贷款实还明细表(有效期一个月)和贷款余额单。

注:以上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方式为可按年、按季、按月提取。

上述政策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服务热线: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行咨询。

线下窗口:前往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现场了解。


附件下载: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领导信箱”写信界面选择咨询后提交需要咨询的内容,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

点击提交留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