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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6-06-30 来源:吴忠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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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常住人口4.00元/月·户,暂住人口2.00元/人·月。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业企业、驻吴单位的本年度在职职工(含临时工、合同工、临时人员)2.00元/人·月。

(三)有床位的行业(床位、在职职工)宾馆、旅馆、招待所、医院,床位2.00元/月·床位、在职职工2.00元/人·月。

(四)各类批发零售市场的摊位1.00元/天·摊位。

(五)固定的营业场所:

1.餐饮业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1.00元/月·平方米;50平方米—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0.90元/月·平方米;100平方米—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0.80元/月·平方米;200平方米—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0.70元/月·平方米;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0.60元/月·平方米;1000平方米以上0.50元/月·平方米。

2.休闲娱乐业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0.80元/月·平方米;50平方米—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0.70元/月·平方米;100平方米—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0.60元/月·平方米;200平方米—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0.50元/月·平方米;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0.40元/月·平方米;1000平方米以上0.30元/月·平方米。

3.其它营业网点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0.60元/月·平方米;50平方米—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0.50元/月·平方米;100平方米—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0.40元/月·平方米;200平方米—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0.30元/月·平方米;500平方米以上0.20元/月·平方米。

(六)交通运输车辆:市内出租小客车3.00元/月·辆、大中型长途客车8.00元/月·辆、货运车辆6.00元/月·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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