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解读
本政策执行期间内,缴存人及配偶任意一方为退役军人的,在符合首付款比例、缴存余额倍数、住房公积金使用次数、月还款额占收入比等核定的最高申请贷款额度基础上可再上浮20%。该项政策不与其他阶段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如“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等)叠加使用。
1.如何认定退役军人资格?
需提供退役证明,即“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证书。
2.退役军人贷款额度如何测算?
退役军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限额基础上可再上浮20%,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从60万元上浮至72万元,双缴存职工从80万元上浮至96万元。
3.退役军人不是缴存人也可以上浮贷款额度吗?
可以,退役军人作为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就可以适用退役军人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二)申请材料
要件除常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外,需额外提供退役证明,即“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证书。
本政策自2026年1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同步遵照执行《吴忠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吴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调整的从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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