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件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与创造力。现将《吴忠市本级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事项清单(2026年)》进行公示。
附件:吴忠市本级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事项清单(2026年)
吴忠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